根据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修订印发<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>的通知》(学位〔2020〕25号)及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-2025年学位授予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学位〔2020〕26号)要求,参评学位授予单位须编制《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》和《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》。现将《大连交通大学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(2022年)》及参评学位授权点的《大连交通大学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(2022年)》予以公开发布。发布期为一年。
大连交通大学
2023年6月21日